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9日电(玛依拉)吉木乃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挈机,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每一件便民小事,充分彰显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爱民情怀。

2020年2月8日18时许,城镇派出所接到群众古某求助称:其在辖区某商铺内买东西时不慎将新购买的一部价值4000多元手机遗失并手机无声状态,请求派出所帮助找寻。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当日值班民警赶到现场调查,通过调取商铺监控视频,最终在该商铺货架子上将手机找回,并返还失主。古某看到手机失而复得非常激动,他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好评。
(编辑:冀江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