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30日电(李新安)4月27日晚11时许,尉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尉犁县努尔巴格新村村民张炳席称,在尉犁县努尔巴格新村放羊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白鸟”,不知道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现在已将“大白鸟”带回家中,希望民警给予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尉犁县努尔巴格新村张炳席家中,经现场查看,该野生动物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经民警仔细查看发现白鹭右翅受伤,身体虚弱。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经进一步比对鉴定,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民警给白鹭伤口清理、消毒和包扎治疗,并派专人细心照料,待白鹭恢复健康后,将择期选择适应栖息地放飞大自然。
白鹭曾经是中国南部沿海常见的夏候鸟,但是,近年来由于环境的破坏和人为干扰,特别是由于它的纯白色毛状羽和蓑羽是极为贵重的装饰品,每年猎取的数量都很多,所以近来种群数量有明显下降。目前白鹭已被国际鸟类保护委员会(ICBP)列入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中,我国将其列为国家II级保护动物。白鹭主要栖息在稻田、河岸、沙滩、泥滩及沿海小溪流。由于尉犁县生态环境逐渐的得到修复、改善,时常看到白鹭在田间、溪边觅食、飞翔。
2021年以来,尉犁县公安局已陆续成功救5只野生动物,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尉犁县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驯养、售卖,而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寻求专业救助。同时呼吁大家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做到人人献力,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