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记者 赵霞 )6月23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在年初已提前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74亿元基础上,再次拨付中央农田建设补助第二批资金5910万元(项目资金4970万元、统筹整合部分资金940万元),大力支持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推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着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地区财政局及时将这笔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其中,项目资金4970万元拨付至阿克苏市338万元、库车市846万元、沙雅县676万元、新和县719万元、拜城县1350万元、温宿县507万元、阿瓦提县534万元,用于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整合部分资金940万元,拨付至乌什县769万元、柯坪县171万元。
下一步,地区财政局会同地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各县(市)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工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地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