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9月9日电(赵佳朦)为推动和支持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
该政策共分为七大块,分别是创新试验区体制机制、加强财税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集聚和发展政策支持、加强对外开放政策支持、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构建特色优势产业体系、保障措施。
该政策指出,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参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模式设立试验区管委会,探索实行试验区与塔城地区“区区合一”管理模式。财政支持,在2021年一2025年期间,自治区每年给予塔城地区2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试验区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赋予试验区人才招聘自主权,实行“开放式十精准化”招聘模式,培育建设国家、自治区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实验室、创业孵化平台。
该政策指出,丰富对外开放平台,完善口岸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口岸周边区域配套建设相关物流设施与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延伸口岸服务链条。基础设施方面,研究建设塔城至阿亚古兹铁路等国际运输通道,加快准北区域能源开放利用。构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构建生物基新材料生产加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三大产业集群。保障措施,坚持党对试验区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开展管理和监督活动,对试验区内企业违规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