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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人民检察院追赃挽损不停步

2022-05-19 17:44:51 来源:中新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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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19日电(陈玉见 马芹)近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涉案款发还仪式,在办案检察官、侦查人员、案件双方当事人、律师的见证下,为受害人赵某某、李某某发还现金逾66万元。

  历时两年多,受害人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终于追回了部分案款,抱着沉甸甸的现金,赵某某、李某某两人激动不已。“多亏了检察官们,要不这个钱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 受害人赵某某说。

  原来,赵某某、李某某因轻信他人,被骗金额200余万元,而被骗的钱主要来源是向亲友借贷、银行抵押,甚至网络高息贷款。受害人二人均为农民,被骗两年多来,要钱无果,种地无钱,心灰意冷时找到了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一边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一边积极引导被告人退赃,配合检察机关追缴赃款,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追回了部分涉案款逾66万元。

  在场实施监督的人民监督员说,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群众事,无小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了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近年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追赃挽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通过办案共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逾811万元,切实提高了检察院的公信力,实现了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