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6月8日电(吴欢)近日,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乌兰乌苏派出所电话称:“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只猫头鹰,无法飞行,请求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前来救助。”接到电话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详细查看后发现此猫头鹰右侧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精神状态良好。经鉴定此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该动物一般栖息于山地森林,或平原树林中,以小鼠、昆虫为食。目前,大队民警已将这只长耳鸮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待其完全恢复飞行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禹磊说:“今后,沙湾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呼吁更多的人参加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