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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疗机构首个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2021-11-02 18:52:19 来源:中新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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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新疆新闻11月2日电(裴鑫)10月27日,《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星级评价》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据悉,该部评价标准是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就社会办医院质量认证发布的首部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2020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国办发〔2015〕89 号)精神,加快完善医院标准化体系建设,更好地指导医院质量安全持续改进,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牵头,联合佳音医院集团、“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专家组,按国家标准化规范要求,结合社会办医行业特点,制定团体标准。

  《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星级评价》团体标准由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会长、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专家组组长、佳音医院集团董事长黄卫东,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专家组副组长蒋丽娣,佳音医院集团副院长梁齐、许红梅等人共同编写完成,经我区业界多位专家论证后,于2021年2月9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特点,参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规定,从医院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服务与患者安全管理、医院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等六大方面综合评判,从硬件到软件,从内涵建设到实际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衡量一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真实状态及发展水平。

  此次《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星级评价》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打破了目前社会办医机构良莠不齐、难以评价的困局,填补了社会办医疗机构标准化评价的空白,将形成一套科学、客观、公正、适用于民营医疗机构长远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标准,从源头上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办医竞争环境,帮助规范引导社会办医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为实现社会办医机构高质量、高标准健康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完)

(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