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开班
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25日电(黄宝仪)2024年4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开班。来自全新疆14地州97个区县的文化文物工作者、高校师生、军区代表共20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安排从2023年11月到2026年6月。普查范围主要包括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和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涉及的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
本次培训授课内容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工作总体形势和四普工作要求,普查方案解读,文物违法违纪案件移交机制,田野考古调查的方法与实践,不可移动文物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普查认定、分类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等。除了理论知识授课之外,培训还设置了实地调查现场教学与交流研讨板块。在实践教学环节,学员们将分成4组对八路军驻疆办事处、文庙、乌拉泊古城、大草滩古墓葬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测绘采集、登记,以便于学员们更加完整地掌握普查工作操作流程。在讨论交流环节,四普试点地区新疆吐鲁番高昌区将做经验交流分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李军指出,新疆各级文物工作者要深刻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高标准推动普查全面铺开,高水平保持普查有效运转;要严格普查标准,确保普查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客观真实展示新疆文物资源状况,为文物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