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
5月21日,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卡拉巴克社区居民石太中在自家地里发现了一只乌龟,出于对小动物的保护心理,他将这只乌龟送到了霍尔果斯边境管理大队八十间房子边境派出所。
石太中说:“今天早上去浇水,走到地里看到一只乌龟。我就想这乌龟一般都是在水里面,陆地上怎么会有?而且爬的还不慢,我就把它交到派出所了。”
民警对这只乌龟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它的头部与四肢均呈淡黄色,头部偏小,前肢粗壮而略扁,后肢为圆柱形,共有四个爪,趾间无蹼,龟体色为草绿色,并有不规则黑斑,通过上网查询,发现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特征相符。
霍尔果斯边境管理大队八十间房子边境派出所民警刘博文说:“我们第一时间与霍城县四爪陆龟保护基地人员进行了联系,通过他们对图片和视频的比对,确定了这只乌龟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霍城县四爪陆龟保护基地工作人员下午来到派出所对四爪陆龟进行了移交。”
四爪陆龟别名草原陆龟,生活在海拔700至1000米的黄土丘陵草原半荒漠地区,以植物花叶为食,因生存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其数量急剧下降。国外分布于中亚国家,在我国仅分布于新疆霍城县境内的特定区域,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极危”等级。
新疆霍城四爪陆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周晓梅说:“今天转交给我们的这只四爪陆龟,初步鉴定它的年龄在10至12周岁,是一只雄性龟,带回保护基地后需要做7天消防隔离,确保其安全后放归保护区。在这里呼吁广大群众,野外发现四爪陆龟尽快与我们联系,也可以与当地派出所联系,让它们得到专业的保护。”(记者:冯海森 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