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法院:缓交诉讼费 彰显司法温度
2025年6月1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成功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24年9月19日原告张某遭遇交通事故,这起事故导致其肋骨多发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张某不仅身体遭受了极大痛苦,经济上也承受了沉重负担。事故发生后,张某与被告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于2025年5月8日向新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由于前期治疗已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其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难以承担案件诉讼费,这给张某的维权之路带来了新的阻碍。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张某时,敏锐地察觉到其实际困难,主动向张某讲解了诉讼费减缓免政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张某,其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符合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情形。在了解政策后,张某决定申请缓交诉讼费。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张某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经审查,张某的情况完全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缓交诉讼费的规定。新源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审批手续,准予张某缓交诉讼费。这一高效的举措,不仅减轻了张某的经济压力,更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公正,确保其能够顺利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此次缓交诉讼费举措,是新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新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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