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持续进行
6月11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公告,宣布自6月15日24时起暂停实施2025年商务领域部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包括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智能设备购新等。不过,阿克苏地区充分发挥1亿元促消费专项资金作用,住房、汽车、电动摩托车等多领域补贴活动仍在进行中。
在住房补贴方面,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营业用房、二手房、安置房)的消费者,根据购房面积分为100㎡以下、100(含)—150㎡、150㎡(含)以上三类,可分别获得5000元、8000元、12000元的消费通用券,且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享受补贴的次数不受限制。
汽车消费补贴也在持续发力。从2025年3月27日至12月20日,在地区范围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若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车价格在5—10万元(含)、10—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可分别获得5000元、7000元、8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若购买燃油乘用车,相应价格区间可获得4000元、6000元、7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此外,从5月1日开始,参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的消费者,还可叠加享受国家和地区的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能享受1次补贴。
在电子产品补贴上,从2025年5月1日至12月20日,地区配套500万元活动资金,对国补政策未涵盖到的价格在6000元以上的手机,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
电动摩托车补贴同样给力。从2025年4月3日至12月31日,对于国补政策未涵盖到的电动摩托车,按新购车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限享受1次。
“地区将持续通过多元化、差异化的补贴政策,精准发力,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明平表示,这些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助力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在稳定经济大盘中发挥积极作用。(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吕娜 通讯员 周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