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打击拒执犯罪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打击拒执犯罪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5-06-18 15:10:27 来源:中新网新疆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强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田县人民法院传唤18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到庭审现场旁听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审理。这场特殊的“法治教育课”,让被执行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和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敲醒了诚信履行的警钟!

  2022年,于田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裁定被告吾某偿还原告借款5万余元,后吾某未主动履行裁定义务。2023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经多方查询确定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法院依法对该案件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后经公诉机关依法查明,吾某在案件终本后借用案外人名义申请微信号,多次收入、支出,2023年至2024年用案外人名下微信收付数额已达到59万元,其中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消费数额已达8万元。吾某在有能力履行裁定义务的情况下,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将收入用于其他开支,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依法对吾某提起公诉。于田县人民法院当庭对吾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庄重的审判以冰冷的法槌声宣告终结,向所有参与旁听的人员清晰传递了一个信号:任何挑战法律权威、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场旁听,一次警示。通过“审判+警示”双轨模式,既惩治个别拒执行为,又对潜在失信人员形成震慑,推动形成“守法履约”的社会诚信氛围,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一步,于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

【编辑:张家伟】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