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不给还不到庭 法院判了
2025-07-09 18:46:15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7月9日电(何媛媛)2025年6月13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某酒店管理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至7月间,谢某受雇于伊犁某酒店管理公司从事装修水电及维修工作。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结束后,该酒店管理公司向谢某出具了《一期装修水电工资》一份,载明:“谢某于2024年5月至7月在我司从事装修水电及维修工作,人工费用共计2.08万元,我司承诺2025年1月30日前支付所有费用。”落款有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日期。后该公司仅支付谢某3000元的工资,剩余1.78万元经谢某多次催要一直未付。2025年6月1日,谢某将该酒店管理公司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酒店管理公司送达了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6月12日,该案开庭审理,但被告公司未到庭答辩,也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由被告出具的工资说明,可作为认定工资数额的重要依据。原告谢某为被告酒店管理公司提供了劳动服务,双方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被告理应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被告拖欠工资的行为侵害了原告谢某的合法权益。6月13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酒店管理公司判决生效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谢某剩余工资1.78万元。
【编辑:孙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