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法院:多方联动解纷争 优化营商添动能
近期,乌什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三强三优”向前走专项活动为抓手,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着力点,运用“法官+调解员+乡政府+村委会”联动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
2024年5月,阿克苏某畜牧养殖合作社与乌什县某养殖合作社签订饲料采购合同,约定了采购细节与付款方式。供货方阿克苏某畜牧养殖合作社依约交付价值48.5万元饲料后,购货方仅支付了7万元饲料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2025年6月,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乌什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欠款、违约金、保全费共计56.35万元。
面对纠纷,承办法官着眼优化营商环境,启动四方联动调解机制,打出协同解纷“组合拳”。法官主导,筑牢法律根基。法官第一时间梳理合同条款,依照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精准解析双方权利义务,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企业信用、后续经营将受更重影响。通过“法理+后果”双维度释法,双方从“对抗”转向“对话”。调解员斡旋,架起沟通桥梁。特邀调解员凭借丰富调解经验,一方面倾听原告诉求,一方面深入沟通被告困境,梳理经营难题与还款计划,分别安抚、劝解,逐步缩小分歧,为调解破冰创造条件。乡政府、村委会协同,注入调解温度。乡政府、村委会充分发挥“本土治理”优势,主动上门,用方言拉家常,向原告讲述被告合作社多年扎根乡村带动村民养殖致富过往,向被告讲述原告长期供应优质饲料助力本地畜牧企业发展,让调解从“谈利益”升级为“顾长远”。
经多次联动调解,原告放弃违约金,双方达成共识:被告分三期支付拖欠款项,2025年6月25日之前支付20万元,7月15日之前给付10.36万元,2025年8月20日之前给付11.51万元。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买合木提·依布拉音木表示,“商事纠纷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影响企业存续发展。这次联动调解不仅解开了‘法结’,更化开了‘心结’,让两家企业继续携手发展,这正是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价值所在。”(石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