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
2025-07-14 23:46:37 来源:中新网新疆
7月11日,伊宁市公安局北京路街道派出所宁远警务室接到群众求助:在健康路边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幼鸟。民警朱春明立即接收,为其提供安全临时安置,并迅速联系林草局。
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专业人员赶到后,确认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检查,幼鸟体表无伤。专业人员判断,时值红隼繁殖期(5-7月),这只幼鸟可能因飞行能力尚弱,在学飞过程中不慎掉落。随后,幼鸟被送往保护中心接受进一步观察,待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处理,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救助。(路美勤)
【编辑: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