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甘家湖梭梭林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7月16日,精河县人民法院与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在五道泉管护站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举行揭牌仪式。精河县人民法院及甘家湖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相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此前,双方就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展开座谈交流,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博州首个此类基地,它的成立标志着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迈向多元化治理新阶段。
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顺应时代绿色发展的司法需求之举。精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寿江表示:“我们在此打造集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宣传于一体的平台,发挥生态保护示范效应,以司法助力高质量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今后,我们将持续拓展司法审判职能,创新司法宣传与服务,让环保与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守护绿色生态屏障。”
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护区于1983年设立,是我国纯林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准原始梭梭林区。近年来,精河管理分局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通过推行数字化巡护,引入先进监测系统,融合人员与无人机巡护,实现保护区全方位、全时段监测,为生态保护增添科技力量。此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更为保护区生态保护注入新动力。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局长朱广辉称:“我们将以此次基地成立为契机,积极拓展‘林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等多元协作模式,构建全域生态保护网络,排查生态隐患,整治重点区域,将问题化解于萌芽,守护甘家湖生态本色。”(精河县融媒体中心 曹千一、赛永杰、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