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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促和解 工伤赔偿“当场清”

调解促和解 工伤赔偿“当场清”

2025-07-29 18:41:48 来源:中新网新疆

  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调解是连接法理与民意的重要纽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睦、保障群众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5年4月20日起,刘某在马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上料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工资230元。2025年4月23日,刘某在劳动时受伤,造成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在察布查尔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7000元,由刘某自行支付。因刘某受伤导致一段期间内都无法工作,但双方未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马某诉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要求马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4.1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秉持化解矛盾的初心、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并“面对面”开展案件调解。为了让刘某能够及时获得赔偿,缓解其生活压力。承办法官在调解中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马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当即履行,双方之间再无其他纠纷。拿到赔偿款后的刘某舒展眉头,紧握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真正把调解工作贯彻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祖呢努布比·赛吾尔丁)

【编辑: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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