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成功救助并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2025-08-01 17:41:50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1日电(武江红 樊文廷 刘建华)近日,塔城地区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并将其安全放飞自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野生动物保护责任。
7月23日,甘河子镇农户杨文娟在自家院内劳作时,发现角落里有一只疑似受伤、模样特别且无法正常飞行的鸟,她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局食药环大队。
接报后,食药环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观察,这只鸟体型中等,羽毛呈灰褐色,喙部尖锐、爪子锋利,民警初步判断其可能为猛禽。为保证救助科学规范,民警当即联系林业和草原局,请求专业人员支援。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消息后,立刻安排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专业人员携带救助工具赶往现场。专业人员仔细检查后,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虽无明显外伤,但因体力不支无法飞行,暂无生命危险,不过需要短暂养护恢复。随后,工作人员将雀鹰带回悉心照料,为其提供适宜的食物和饮水,并密切关注其恢复状况。待雀鹰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共同选定了一处生态环境良好、食物资源丰富的林地作为放飞点。
此次救助行动,是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公安食药环大队联动协作的又一成功案例。近年来,两部门始终保持密切沟通,建立起快速响应、信息共享、联合处置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作机制,在打击非法猎捕、救助受伤野生动物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有效守护了辖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甘家湖林场场长闫建华说:“我们将继续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巡查力度,畅通救助渠道,凝聚保护合力,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生存环境,共同守护乌苏的生态平衡。”
【编辑:袁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