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吉木萨尔:12岁孩童打赏2000元 警方追回全款

吉木萨尔:12岁孩童打赏2000元 警方追回全款

2025-09-16 17:44:27 来源:中新网新疆

  近日,新疆吉木萨尔县一12岁儿童在使用手机观看游戏直播时,将家长银行卡内2000元积蓄用于打赏主播。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协助沟通与申报,平台最终完成审核并将全部款项退还。

  “警察同志,我卡里的2000元钱不见了……”居民王某在发现账户异常后,急忙来到大有镇派出所求助。值班民警通过查询手机交易记录发现,王某12岁的女儿近期多次向某直播平台充值打赏,累计金额达2000元。由于孩子知晓父亲的支付密码,得以完成操作。

  民警第一时间安抚王某情绪,并同步与该直播平台取得联系,说明打赏系未成年人所为,在无监护人监管情况下进行。随后,民警协助王某收集、上传交易凭证、身份证明及监护人关系证明等材料,依规提交退费申请。经平台层层审核与多方核实,近日,该笔打赏款项已全部原路退回王某账户。

  “真没想到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收到退款后,王某特意致电大有镇派出所向民警表达感谢,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频发。警方提醒广大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引导孩子健康使用互联网,培养理性消费观念。如遇类似问题,可及时保存证据,联系平台申诉或报警处理。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依法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请求撤销,并要求相关平台返还相应款项。该起案例也再次提醒社会各方,需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清朗数字环境。(杜雨龙 李佳)

【编辑:宋欣】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