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一男子因拒执犯罪被判实刑
2025-09-17 18:59:30 来源:中新网新疆
9月15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吴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生效并执行。
经查,2023年7月,被告人吴某在明知尚有27.31万元案件执行款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在出售自有宅基地过程中,为逃避人民法院强制扣划售房款,其要求宅基地受让人将25万元出售款分别转给其妻及儿子。收到出售款后,吴某将15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10万元用作其他消费。2025年2月19日,虽经人民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告人吴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3月24日,被告人吴某经该县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罪行。
8月19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0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9月4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吴某未提出上诉。(郭金花、朱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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