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执结劳务纠纷 33万元欠款兑现为民心
“感谢法官!钱已经到账了!”2026年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一早便拨通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永强的电话,难掩激动地告知执行款到账的好消息。这起历时近两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下,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2024年3月,张某与李某因劳务费纠纷诉至法院,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应支付张某劳务费共计36万元,分期于2024年3月30日、5月30日及6月30日前付清,逾期则需额外承担违约金3.5万元。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李某仅支付3万元后便再未履约,剩余33万元一直拖欠未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某于2026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陈永强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电话中,李某以“人在外地”为由,推诿逃避,拒不配合。面对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陈永强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微信多次向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等,同时也从情理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作为务工人员的艰辛。
在法官多次耐心沟通下,李某的态度逐渐转变,从最初的回避推脱到最终愿意主动面对问题。2026年1月13日,李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办公室,陈永强再次向其严肃申明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组织双方进行执行谈话,厘清剩余款项及违约金等事宜。经过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劝说,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尽快筹款。张某也做出一定让步,减免了3.5万元的违约金。
两天后,李某将剩余劳务费33万元一次性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执行法官迅速办理案款发放手续,张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
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既捍卫了司法权威,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石文静 陈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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