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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两年往返两千多公里执结1100万元“骨头案”

用时两年往返两千多公里执结1100万元“骨头案”

2026-01-30 17:50:40 来源:中新网新疆

  近日,随着300万元逾期利息全额到位,这起用时两年涉案金额1100万元的“骨头案”,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2013年某建设公司承建昭苏县城排水扩建二期工程。2015年12月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某建设公司与甲方昭苏县某供排水公司因工程款数额发生争议。2021年,经昭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令昭苏县某供排水公司向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867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因昭苏县某供排水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23年8月,该案经跨区域交叉执行机制统筹,移送至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执行。

  察布查尔县与昭苏县虽然隔山相望,但却相距120公里,山路崎岖且气候条件复杂。执行团队自收案后,便开启了长达两年的跨区域攻坚之路。寒来暑往间,执行干警先后20余次往返于察布查尔县与昭苏县之间,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反复约谈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款方案。2024年,在法院强力执行推动下,867万余元工程款本金执行到位。为了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针对360万元利息的执行,该院通过释法明理的办法做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60万元利息,并约定于2026年1月履行完毕。2026年1月18日,被执行人按约定足额支付300万元利息,该案历经两年圆满收官。

  此次案件执结,是察布查尔县法院落实跨区域交叉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的典型案例。法院干警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将纸上公正,变成真金白银,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尽量做到保障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生产,切实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桑梦炜)

【编辑:孙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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