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报销900元!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已放宽
今后,在克拉玛依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的市民,再去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每年最高报销金额为900元。
克拉玛依市现有两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
不仅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居保的市民到全国各地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如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等。
如果市民想查询全国各地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市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查询。
过去,居保的报销范围主要覆盖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山子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康复医院),中心城区的三级医院门诊不在保障范围内,仅限参加居保的未成年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急诊和儿科门诊看病可报销。
此次政策调整后,居保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参加居保的成年人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可享受报销;未成年居民的报销范围也不再局限于急诊和儿科门诊,扩大至三级医院各专科门诊。
就市民关心的报销标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第一次就诊起付线为60元,超出60元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第二次及以后就诊,起付线减半至30元。同时,单次门诊最高报销600元,全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共用一个报销额度,最高可报销900元。
为方便群众结算,同一天内在同一家医院多次就诊的,统一按一次就诊核算起付线与单次报销限额,流程更简便,结算更省心。
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市医保局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诊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得以费用控制等理由推诿、拒收患者,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就医权益。同时,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基金监管,严厉打击骗保行为,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郭雪梅 肖玎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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