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12月24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地区财政累计下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2.8亿元,全部用于阿克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涨幅20%。阿克苏作为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新疆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新疆财政承担。
为切实落实支出责任,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在实施新标准基础上,将未及时享受的提标部分资金以政府统一采购等价食材或水果,“课间加餐”形式补助学生。对于因学生流动或实际在校天数减少等导致中央补助资金出现的结转结余,财政部门将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未分配到部门和县(市)教育部门的结转资金,继续用于营养改善计划。
据悉,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直接惠及阿克苏地区31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