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月27日电(李海荣)2021年,昌吉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信息员共排查纠纷14753次,调解14128件,调解成功14093件,成功率99.7%,涉及金额4.3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21%、127%、131%、1%、235%,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近年来,昌吉州、县(市)司法局同步发力,不断优化完善“4322”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发展金融、物业、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6个,企业、市场、园区人民调解组织33个,派驻法院、公安、信访等单位调解室80个,为满足群众熟人社会的情感需求,在村(社区)等地设立特色个人调解工作室87个,进一步织密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
同时,以优化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为着力点,在全疆率先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个、行政调解室50个,以7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联动各级人民法院、各行政单位,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平台、人员的衔接,以及案件分流和司法确认工作。2021年,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法院委托移送案件6902件,各行政单位成功调解行政争议2720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2%、10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