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赵霞) 2月16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阿克苏地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639亿元,大力支持地区农业生产发展。
目前,阿克苏地区财政及时将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全部下达各县(市)。其中,阿克苏市7111.5万元、库车市11878.3万元、沙雅县4931.9万元、新和县4801万元、拜城县6946.9万元、温宿县6938.7万元、阿瓦提县5981万元、乌什县6817.3万元、柯坪县985.1万元。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阿克苏地区内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要求各县(市)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底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