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阿克苏地区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水平,按照新的标准补发1—4月基本生活救助金,目前已通过“一卡通”系统为5.77万户11.18万名困难群众支付提标补发资金2739.32万元,切实兜牢了民生保障底线。
米吉提·沙比尔是柯坪县启浪乡吾斯塘博依村农民,从小患有脊髓灰质炎,无法自如行走,生活困难。2017年4月,在村干部的帮助下,他住进县社会福利院,每月都能领到900元基本生活补贴。4月30日,按照新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他领到了4个月540元补发资金。“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生活环境,每个月还给我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让我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米吉提·沙比尔说。
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民政局全面梳理地区“十项惠民工程”,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上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并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联合印发《关于提高阿克苏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标准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执行时间。
此外,阿克苏地区对急难型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实施救助;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标准,切实增强临时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年初以来,地区实施临时救助90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及物资共计615.36万元。(阿克苏地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