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公布2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
2026-09-22 18:16:07 来源:中新网新疆
今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强化森林防火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先后立案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37起,有效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筑牢了森林防火安全防线。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5月,违法嫌疑人阿某在霍城县果子沟林区某处游玩时,使用石头搭建的简易炉子点火烧水。其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天山西部分局责令阿某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8月,游客在特克斯县琼库什台某民宿院内燃放烟花爆竹,该民宿经营者苑某默许此过程且不制止、不劝阻。其行为违反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未履行在其经营区域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天山西部分局责令苑某改正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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