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倾力执行 帮患病申请人渡难关
近日,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面对身患疾病的、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始终秉持司法为民 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穷尽执行措施多方奔走协调,成功将案款执行到位,用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撑起司法蓝天。
2022年1月,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因家具买卖产生纠纷,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郭某某分期向刘某某支付货款1.42万元,保证人吴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协议经司法确认生效。郭某某在履行部分款项后,便因家庭困顿,剩余5230元欠款迟迟未能兑现。
2026年2月,刘某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急需资金支付医疗开支,便就该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鉴于申请人特殊情况,迅速对被执行人郭某某启动财产核查程序。但被执行人郭某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将执行目标转向了担保人吴某。面对执行干警,吴某一脸无辜地申辩起来,认为郭某某用了钱、欠下的债务,理应清偿,连累自己实属不该。执行干警便拿出法律条文详细释明连带责任和后期可追偿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上校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如实告知刘某某住院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吴某某表示愿意为郭某某垫付剩余全部欠款。2月27日,吴某某将523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划转至刘某某账户,解了其就医的燃眉之急。
案件的顺利执结,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具体体现,也是“调执联动”机制在破解执行难题中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调执衔接,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桑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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