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6月21日电(刘剑平 王德刚 马芹)近日,乌苏市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天,乌苏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南园派出所民警求助,称其在乌苏市南城区中智加气站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鸟需要救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乌苏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民警波拉提说:“接到报警后,我们立即赶到现场,仔细查看了鸟的伤情,给它投喂了一点食物,我们就把这只鸟移交给了食药环大队了。”
经民警确认,受伤野生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由于左翅膀轻微受伤无法飞行,在给红隼喂食后,民警将其转交给乌苏市林草局野保办进行进一步救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红隼放归大自然。
乌苏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王辉说:“我们呼吁全市广大群众要积极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在工作生活中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切勿私自买卖、宰杀、圈养、食用各类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