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023-05-11 12:06:54 来源:中新网新疆
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11日电(张淑珍)“我在回家的路上发现捡到一只鸭子,它在路上拍打着翅膀,迟迟飞不起来,疑似受伤,我给你们送过来。”2023年5月9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汪先生求助,称其在马路上捡到一只疑似受伤的鸭子。
5分钟后,市民汪先生将鸭子送到的团结路派出所。经观察,被救助的鸭子,外形类似于家鸭,体型不大,约有1公斤左右,全身棕褐色羽毛搭配白色斑点。民警将其带回检查后发现这只绿头鸭右侧翅膀受伤,不能正常飞行,只能在地上行走。
为了使此鸭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库尔勒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取得联系,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达后确认,此鸭是国家二级游禽类保护动物绿头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待伤势痊愈后放归自然。
绿头鸭是一种罕见的野鸭,学名大麻鸭,因雄性颈部披亮绿色的羽毛而得名,既会游泳,又会飞翔,通常栖息于淡水湖畔,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它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
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极大提高,现如今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张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