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租赁费用庭前解 促进双赢护营商
2025-05-23 16:50:57 来源:中新网新疆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A租赁部与时某、徐某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A租赁部按时、徐二人需求提供设备,时、徐二人按时向A租赁部支付租赁费用。后时、徐二人违约,拖欠A租赁部245万余元租赁费未支付。2025年4月,A租赁部将时某、徐某诉至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虽标的额较大,但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从多角度出发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法官明确告知二被告租赁费逾期不还,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仍拒不履行将会对自身从事经营活动等多方面造成影响。同时,根据二被告的实际情况,与A租赁部及时沟通,希望结合二被告经济情况商定化解方案,不仅利于矛盾的解决,也有利于企业收回资金。
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化解,2025年5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并表示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高效的化解,不仅实现了减轻了企业诉累,也助力了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展现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曹慧婷)
【编辑:张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