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分享到:

新疆人社领域出台50条举措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疆人社领域出台50条举措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23 18:32:14 来源:中新网新疆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自治区人社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5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作为新疆人社领域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政策措施》从强化民营企业人力资源要素保障、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南疆惠企政策力度等6个方面提出18项内容、50条具体举措。

  《政策措施》明确,重点加强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紧密结合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岗位技能提升。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可按照规定申报认定高级职称。对新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创业。

  《政策措施》指出,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吸纳就业,强化市场化社会化配置企业用工,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企业集聚流动。对引才成效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遴选认定一批符合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营收连续三年增长等条件的“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政策措施》明确,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继续顶格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民营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用工指导,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政策措施》强调,重点加大南疆地区民营经济政策支持,深化南疆地区就业政策落实,支持南疆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南疆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倾斜支持南疆地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自治区人才项目。深化南北疆、兵地间和省际劳务协作,促进区域间产业合作、人员往来,增强民营经济活力。

【编辑:张家伟】
《中国新闻》·大美新疆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制作:中新社新疆分社  技术支持:0991-8557237  新闻热线:0991- 8550318 / 8556479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