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玉米“惹”纠纷 民警普法化干戈
2025-10-17 18:46:50 来源:中新网新疆
10月15日下午,查干诺尔乡乌腾郭勒村一片收割过的玉米地边,村民张先生和毕某却因地里散落的玉米穗争执不下,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接到张先生的报警后,博湖县公安局查干诺尔乡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这片田地。经现场了解,邻村的毕某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到已收割的地里捡拾散落的玉米,双方因赔偿问题各执己见。
民警先是安抚住双方情绪,随后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地向两人解释道:“根据《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地里的这些玉米,虽然是散落的,但仍然是张先生土地上的收成,属于他的合法财产。”
明确了法律权属后,民警话锋一转,又从邻里乡情入手耐心劝导:“老张,毕大哥家里情况你也知道,确实不容易。”“毕大哥,咱们将心比心,要是你家地里的收成被别人拿走了,你肯定也心疼。”
这番法理与情理结合的话,让原本激动的双方都平静下来。经过近半小时的现场调解,毕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主动向张先生道歉。张先生见对方态度诚恳,也表示愿意谅解。最终,毕某赔偿张先生400元,两人在田埂上握手言和。
“真没想到捡点玉米还牵扯到法律,多亏民警讲得明白!”毕某感慨道。张先生也表示:“民警这么一调解,我们心里都敞亮了。”
这起田间地头的成功调解,正是查干诺尔乡派出所护航秋收工作的一个缩影。为确保秋收时节平安稳定,该所提前部署,组织民警主动深入田间开展巡逻,并针对常见的涉农纠纷进行普法宣传,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刘伸 王芳)
【编辑: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