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培训 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5日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标准宣贯培训会议,全县1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展开系统解读,明确关键过渡期安排:一是9月1日起,新出厂电动自行车须全面符合新国标要求;二是9月1日前已生产的非新标产品,可销售至11月30日;三是12月1日起,全县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须100%符合新国标。
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结合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深入剖析违规销售、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危害,重点讲解了新国标下电动自行车的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提示音、照明反射器、数据存储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的电气安全规范,帮助经营户精准掌握产品合规标准。
强调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销售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等产品,不得虚假宣传产品性能,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采购新国标电动车,应仔细核对产品说明书信息,在正规门店采购;定期检测电池健康度;及时关注政策要求,务必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行为,通过“柔性宣传”与“刚性执法”相结合,织牢织密电动车行车安全网。(吾尔旦·艾可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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