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到期拒腾房 温情调解化干戈
2024年10月,杨某将自家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某用作库房,双方约定租期一年,年租金1万元,合同于2025年10月25日到期。然而租期届满后,张某却以货物堆放杂乱、一时难以找到合适场地为由,迟迟未将房屋腾空交还。杨某多次沟通无果,于2025年11月将张某诉至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要求其立即腾房并支付逾期占用费。
案件进入法院后,并未直接排期开庭,而是先由民生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徐丽接手此案后,没有简单看待为一桩普通的租赁纠纷,而是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了解背后的实际困难。
“我并不是故意赖着不走,”张某向徐丽坦言,“库房里积压的货一时处理不掉,租新仓库又要一笔开支,确实压力很大。”而杨某也表达了自己的无奈:“房子空着租不出去,我也等着用钱,不能一直这样拖下去。”
了解情况后,徐丽决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展开调解,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大家都是讲道理的人,张某你做生意不易,但合同到期归还是基本诚信;杨某你也体谅一下对方的实际困难,给一点合理时间。”徐丽耐心劝解,并提出了“分期腾退+适当补偿”的调解思路:由张某在一周内分批将货物搬离,对杨某给予一定补偿,同时杨某也适当减免部分占用费用。
最终张某表示愿意克服困难尽快找地方搬离,杨某也同意只要张某按期履行,不再追究其他费用,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承诺一周内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杨某放弃追究逾期占用费。
协议达成后,张某如期履行,一场纠纷圆满化解。“许多纠纷并不是当事人不讲理,而是缺乏有效沟通的平台,”调解员徐丽说,“我们做的就是搭起这座桥,让法律有力度也有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份调解书不仅解决了房屋腾退纠纷,更延续了原本可能破裂的租赁关系背后的理解与包容。(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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