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百元“小案” 守护为民“大旗”
2025-12-05 19:24:37 来源:中新网新疆
“就我这500块钱的小事,您还真的能跑一趟帮我拿回了钱,真是太感谢您了!”12月3日,卡某从法官手中接过500元现金感动地说。
2025年9月,卡某给张某提供劳务,双方口头约定了费用,劳务结束时,张某却因对卡某的做工不满意,便扣除500元费用,卡某多次找到张某协商,双方未谈拢反发生争执,11月初,卡某将张某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来琳受理案件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查,因张某调解态度消极,经法院判决张某向卡某还款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卡某上门催要后二人又发生矛盾,卡某当即报警,在派出所调解二人矛盾时,来琳法官得知此事及时前往二人所在地。
经过法官与派出所民警对二人的耐心劝解与释法析理,张某终于缓和情绪,在法官的不断引导下,张某现场将500元交付给卡某,矛盾也就此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案虽“小”,民生却“大”。“群众的每一份信任都不能被辜负,每一个期盼都值得我们慎重以待,每一次公平和正义都需要我们全力以赴。”承办法官来琳说。(来琳)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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