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核验车辆3C认证标识完备情况。 迪力努尔·艾克拜尔 摄
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国家标准,从严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源头关,12月5日,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专项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形成“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安全整治”一体化监管机制,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本次检查围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使用等关键环节展开,实施全链条排查治理。在销售门店,执法人员重点核查车辆是否具备合规3C认证、是否符合新国标技术参数,包括塑料件总质量占比不超过5.5%、铅酸电池车型整车质量不超过63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高于25km/h等核心指标。对销售超标车、改装车及无合格证配件等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建立购销台账。
公安部门同步核查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对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消防救援人员重点检查各销售、停放场所的消防安全,严禁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并指导商户完成隐患整改。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商户和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详细讲解新国标在防火阻燃、防篡改、北斗定位等方面的技术升级,普及合规车辆选购知识和安全骑行注意事项。据悉,此次联合行动共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12处,进一步规范了县域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和道路安全环境。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姑丽尼沙·吐尔地表示:“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通过联合检查,从销售端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让群众买得放心、骑得安全。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宣传,确保新国标真正落地见效。”
此次联合行动是叶城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生动实践,也是多部门协同推进民生领域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联动执法、源头治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不仅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领域安全隐患,也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车辆安全的认识,营造了更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来源:叶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迪力努尔·艾克拜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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