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拖货款引起纠纷 法院调解助推履行
2025-12-12 15:00:17 来源:中新网新疆
近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5年8月30日,被告努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热某采购各类货物共计7500元,原告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却迟迟未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清偿,11月8日,原告将被告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精准提炼案件争议焦点,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经释法明理与沟通协调,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庭审当日当庭向原告支付货款4500元,剩余3000元货款由被告向原告返还等价货物。
此次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原告合法债权,又充分考量被告实际履行能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古丽巴兰·王达森)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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