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拖欠引纷争 调解减负促履行
2025-12-18 18:43:56 来源:中新网新疆
2020年4月,杨某受王某雇请,在其承揽的伊宁市多个装修工地从事油漆工工作,约定劳务费共计52500元。完工后,王某仅支付17500元,剩余35000元经杨某多次催要,迟迟未能结清。杨某因长期未能收到劳动报酬,生活陷入困境,遂于2025年11月将王某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全部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荣婷在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联系,注意到双方此前合作顺畅、并无其他矛盾,决定优先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吴法官分别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杨某表示,这笔劳务费是自己辛苦劳动所得,拖欠多年已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王某则坦言,近年来工程行业资金回笼困难,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而是确实暂时无力付清全部款项。
“我也知道谁都不容易,但手头工程款没结进来,实在周转不开。”王某在调解中诚恳解释道。杨某虽感无奈,但也表示:“这几年我也知道他不容易,但我也要生活,不能一直等下去。”
吴荣婷法官向王某释明,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长期拖欠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同时,也向杨某说明王某当前的实际偿付能力,建议其考虑适当让步以推动款项尽快到位。经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杨某自愿减免劳务费10000元,王某一次性支付剩余25000元,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
本案通过调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体谅了承包方的实际困难,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体现了司法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温度与智慧。(依力哈木·吐尔汗江)
【编辑:胡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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