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地收款玩“隐身”拒执触刑终履行
“本以为拿我老婆的微信收钱就能躲过去,没想到还是被法院查到了,现在我愿意全额履行案款!”12月16日,被执行人玉某在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边足额交纳案款及执行费10000元,一边懊悔地说道。当天,这起企图通过“卖地代收”规避执行的案件成功执结,司法权威得以有力维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杰提克·克那孜立即启动网络查控与线下走访调查,却未发现被执行人玉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就在此时,申请执行人陈某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玉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仍偷偷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售给他人,且通过其配偶的微信账户收取了全部卖房款,以此躲避法院财产查控。
线索就是突破点!工作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宅基地交易现场核查情况。通过询问买受人、调取微信转账记录、核实交易细节等一系列工作,逐步确认线索属实。为固定完整证据链,杰提克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纪明指示下,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配偶及买受人进行调查谈话,详细核实交易过程与款项流转情况。最终,执行局判定,玉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随即启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追责程序。
刑事追责的利剑高悬,让原本心存侥幸的玉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深刻认识到,规避执行并非“金蝉脱壳”的妙计,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在意识到自身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后,玉某主动联系法院,于当日将全部案款及执行费10000元足额交纳至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生效法律文书绝非‘一纸空文’,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执行员杰提克·克那孜表示。下一步,新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赖账必惩、失信难行”成为不可撼动的社会共识,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讯员:杰提克·克那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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