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纾困解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既拿回了货款,又没伤和气,太感谢张法官了!”拿到调解协议书的王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张鹏宇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托格拉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手段化解了多年积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7年5月,经营批发部的王某与从事零售生意的杨某因生意往来相识。看中王某批发部酒水品质优良、价格公道,杨某便开始从王某处批量采购酒水,双方合作初期十分顺畅,货款结算及时,彼此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
随着合作深入,杨某因资金周转偶尔延迟付款,王某念及双方合作情谊,也予以体谅。然而,截至2018年7月,经双方对账核算,杨某累计拖欠王某酒水货款5.6万元。面对王某的催讨,杨某坦诚自身经营遇到难处,并当场出具欠条,承诺日后逐步还清欠款。
此后数年,王某多次联系杨某索要货款,杨某也记挂着这笔欠款,从2021年7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分多次累计偿还2.6万元。但剩余3万元货款,却因杨某后续经营状况持续不佳,迟迟未能兑现。一次次沟通无果,曾经的合作伙伴心生隔阂,王某无奈之下,于2025年底将杨某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鹏宇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件脉络。考虑到双方曾有良好合作基础,纠纷本质是货款支付问题,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张鹏宇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室内,张鹏宇法官分别与双方促膝长谈。面对情绪略显激动的王某,法官耐心倾听其经营压力与追讨货款的不易,安抚其情绪;针对杨某提出的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开的实际情况,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引导他换位思考,理解王某作为批发商的难处。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讲究的是诚信为本。你有难处可以理解,但也得考虑对方的处境。”张鹏宇法官的一番话,让杨某羞愧不已,当场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杨某欠付王某货款3万元及利息0.8万元,合计3.8万元;杨某于2025年12月起至2026年5月止,每月20日前向王某支付2000元,剩余2.6万元于2026年6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一纸调解协议,化解了多年纠纷。握手言和的背后,是法官倾心调解的付出;案结事了的成果,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温度。(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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