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人民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紧抓乡镇“巴扎日”契机,组织干警走进巴彦岱镇集市,将普法宣传的“法治摊位”摆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大早,巴彦岱镇的集市便热闹起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伊宁市人民法院设立的“法治小摊”格外引人注目。摊位上没有琳琅满目的商品,而是整齐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册,以及防范养老诈骗的实用指南。
“大叔,春耕正当时,买种子化肥一定要索要票据,这就是维权的‘护身符’!”活动现场,立案庭干警马婷作为普法宣讲员,手持宣传资料,用接地气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剖析农村消费中常见的“陷阱”。她结合近期审理的农资造假、保健品欺诈等典型案例,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听得懂的“实在话”,叮嘱老年群体切勿轻信“专家讲座”和“免费礼品”,牢牢守住自己的“养老钱”。
与此同时,干警刘琦穿梭于集市沿街商铺和流动摊贩之间,开展“流动式”精准普法。在一家农资经销点,她详细询问了种子、化肥的进货渠道,并提醒经营者诚信经营、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走到一家售卖自制酸奶刨冰的摊位前,面对摊主“顾客反映食品问题索赔怎么办”的疑惑,刘琦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从证据固定、责任认定等方面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引导其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经营权益。
“以前觉得法律用不上,今天听了法官讲解才明白,买个化肥、卖个刨冰处处都和法律有关系。”巴彦岱镇村民李大爷咨询后感慨道。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近年来,伊宁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联合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普法机制,紧盯春耕秋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要节点,推动司法服务下沉,让法治春风吹遍田间地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石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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