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来要帐的,走的时候却留了钱
“法官,我不是不想还钱,是真的遇到了事情才没法还。。。”4月28日,被告张某在电话中对法官说,令他没想到是,事情会以他意想不到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2023年7月,张某在某运输公司担任货车驾驶员,工作期间,公司为其垫付了3.2万元燃油费。2025年末,张某因个人原因离职,这笔费用一直未与公司结清。运输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6年4月向伊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按程序查阅案卷、了解案情,与被告沟通中的细节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双方之间互相存在未结清账目的情况,而张某因患病长期治疗,无法正常到庭应诉。
法官核实情况后发现,张某被确诊为白血病,正在接受化疗,妻子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负担沉重。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反复权衡,决定换一条路走。
通过主动联系运输公司负责人,法官向负责人详细说明了张某目前的实际情况。负责人听后也感慨于张某现状,法官趁热打铁,提议一起到张某家中,当面把账算清楚。
5月11日,法官和运输公司负责人来到张某家中。客厅里,法官组织双方核对油费、出车里程等记录,一张张票据摊开,一笔笔账目过目。经过仔细核对,最终确认:除去已经结算和合理抵扣的部分,张某尚需返还公司1.8万元。面对法官与公司的上门解决,张某说道:“这账我认。”说完便翻出攒下的钱,如数交到负责人手上。
公司负责人接过钱,从中拿出2000元,递还到张某手中:“账归账,情归情,你好好治病,病好以后接着回来上班。”张某愣了半晌,眼眶泛红。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审判也不仅是开庭与判决。当法官走出法庭,当法理融入人情,法律的温度便在不经意间传递。这起案件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以司法温情修复了一段双方的信任关系,用“上门”二字,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古丽米娜·阿不都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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