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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群众的烦心事“化”在源头

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群众的烦心事“化”在源头

2026-08-12 14:38:22 来源:中新网新疆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矛盾解纷化解成效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今年以来,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组成执法检查组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以法治监督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家门口”。

  检查组由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市司法局、信访局、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基层司法所及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实地察看、查阅台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是不是在走过场?“五调联动”机制衔接顺不顺?基层调解队伍专不专业?普法宣传有没有入心?检查组盯着这些关键环节,逐项核实、逐条过筛。一圈走下来,既看到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基层治理的可喜变化,也摸清了部门联动不够顺畅、专业调解力量不足、个别民生领域矛盾前端化解不够及时等短板弱项。

  检查组现场向责任单位反馈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点对点开出“药方”。针对劳资、邻里物业等群众身边的烦心事,督促相关部门关口前移,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把“五调联动”真正联起来、动起来,确保群众的事有人管、能办好。建立“发现—交办—整改—跟踪”闭环机制,推动问题立行立改,件件有着落。

  矛盾纠纷化解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阜康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聚焦基层治理的堵点难点,常态化开展精准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全力助推平安阜康、法治阜康建设,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治理温度。(张婷 苗鑫榕)

【编辑: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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