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能提10万元装新房!和田住房公积金添两项新业务
10月10日,记者从和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正式开通自住住房装修提取、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两项新业务,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惠及广大缴存职工。据介绍,目前两项业务仅支持柜台线下办理,暂未开放线上个人申请通道,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效能,切实减轻群众住房消费负担。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核算,单套住房最高提取额度10万元。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贴息贷款即可申请。同一套住房,申请人、配偶及共有产权人仅可各申请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限额。
时间条件方面,疆内新建商品房,可在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年内申请;二手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年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以上自住住房,可申请翻新装修提取,两次装修提取申请间隔不少于10年。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申请人签字委托书。
市民正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阿卜力克木·阿卜杜热西提 摄物业费提取业务,单套住房每年最高提取3000元。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有贷款但还款状态正常即可办理。每年仅可为一套疆内自住住房申请一次,夫妻双方最多可分别为两套自住住房办理。计费单价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2.52元,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物业费。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后账户须留存3个月缴存额。办理需携带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房产证明,产权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补充婚姻证明,代办同样需要受托人证件及签字委托书。
政策明确,异地住房装修、物业费提取,按照缴存地政策执行。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尚在惩戒黑名单期内的人员,不予办理两项业务。
群众可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网点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阿卜力克木·阿卜杜热西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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