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
9月21日,由巴里坤县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县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在汉城东街与新市路交会处小广场启动。各部门单位、乡镇场区及各行业代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和各族群众代表共同参加,以集中宣讲、互动问答等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共识。
启动仪式上,宣讲人员围绕促进法的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群众关心的条款进行解读,将法律知识与日常工作生活相结合,引导大家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宣读倡议书,号召各族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
中铁建新疆京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胡明亮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让民族团结工作有了法治保障。作为企业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我会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在工作生活中践行民族团结,带动身边人共同维护团结,助力企地共建,守护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活动现场还向各乡镇场区代表赠送了促进法单行本,为基层开展学习宣传提供资料。在随后的知识问答环节,参与人员围绕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互动,进一步加深对宣讲内容的理解。大家在“石榴籽寄语墙”上签名寄语,表达对民族团结的美好祝愿,并参观宣传展板、领取宣传资料。
巴里坤县奎苏镇党委委员申圣军说:“我觉得活动搞得非常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法制基础,为我们‘基层铸牢’持续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在基层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法》,让我们各族群众、各族干部牢固树立‘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意识,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各族人民心中。”
巴里坤县统战部民族工作办公室干部张兴锐说:“我们组织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区、行业代表、模范代表共同参与,主要目的就是充分做好巴里坤县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接下来,各乡镇场区将把宣传延伸到村、到社区,利用国旗下宣讲、入户走访等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话把法律讲清楚。通过这次宣传周活动,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周榆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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