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张“限高令”让6000元劳务费到账
2025-08-14 16:28:47 来源:中新网新疆
手握生效判决,却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查无财产”?正当申请执行人张某、王某以为追讨6000元劳务工资无望时,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朱佳彬没有放弃,被限制高消费的李某最终将工资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2025年初,张某和王某为李某提供劳务后,张某的2500元劳务费、王某的3500元劳务费,却一直被拖欠。官司打赢了,执行程序也启动了,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经查证确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
面对“无财产”的执行困局,执行员朱佳彬没有放弃,在依法将李某列入失信“黑名单”,下发“限制高消费令”后,继续对李某的行踪、生活状态和社会关系展开了更细致地摸排。
当李某前往外地需要乘坐飞机被告知无法出行时,他终于意识到,无论名下是否有“可查”财产,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将寸步难行。很快,李某主动联系了执行员朱佳彬。电话中,他不再推诿,表示愿意立刻想办法筹款履行义务。很快,6000元劳务工资(其中张某2500元,王某3500元)全额汇入了法院指定账户。朱佳彬第一时间将这笔“失而复得”的劳务费发放到了张某和王某手中。
收到拖欠已久的工资,两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对法院执行工作连声道谢。(文静 朱佳彬)
【编辑:张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