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解民忧 分期履行促和谐
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调解员苏慧珍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4年11月,张某与马某就伊宁市某小区维修粉刷工程签订了承揽合同,单价为15元/平米,共6900平米。双方约定,由张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该工程,工程款总额为103500元。工程施工期间,因涉及工程返工,马某垫付了工人工资、材料费等共计12000元。后双方就剩余工程款91500元支付事宜达成协议,马某承诺从项目甲方处收到相应款项后,即向张某支付。后经张某多次催要,马某仅支付了20000元,剩余71500元一直未付。张某无奈之下将马某诉至法院。
“三合伊”调解室调解员苏慧珍拿到案卷后,电话联系了马某和张某,通过了解得知张某实际的施工面积为5915平方,少于约定的6900平方,如果按照15元/平方来计算,工程款应该是88725元,之前马某已经支付了相关工程款32000元,还剩56725元工程款未付。
“调解员,您给我算的这笔账我清楚了,可我现在一下子没有那么多钱,我想着能不能分期履行?”电话里马某向苏慧珍道了自己的为难。“您看分期履行可以接受吗?如果可以,我希望咱们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苏慧珍耐心地向张某说道。
10月15日,马某与张某来到了调解室,二人各自说出了自己的诉求,在苏慧珍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于2025年10月底前支付20000元;2025年12月底前支付36725元。
“调解员,我很满意,这样子我的压力没那么大,我一定会按时履行义务。”调解协议签署后,马某向张某和苏慧珍表了态。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在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下,高效、平和地得到了解决。(依力哈木·吐尔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