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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赔偿款,法院有力度

追讨赔偿款,法院有力度

2025-10-20 17:09:32 来源:中新网新疆

  “太感谢法院了!这笔赔偿款能这么快拿到手,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2025年10月20日,申请执行人马某手持一面红底金字、印着“执法公正、高效为民”的锦旗,专程来到新源县人民法院,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反复表达谢意。

  2025年6月12日,马某在日常出行途中与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马某于2025年8月23日向新源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阶段,我院依法查清事实,作出一审判决,明确被执行人加某、叶某需共同向马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8300元。判决生效后,加某、叶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始终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马某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加某、叶某态度消极,既不配合财产申报,也拒绝与本案的承办法官海那尔·阿克木江沟通,甚至试图通过更换联系方式、外出躲避等方式规避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没有丝毫懈怠,一方面通过社区网格员、被执行人亲友等多方渠道,进一步了解二人的实际生活与经济状况,确认其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拖延;另一方面,多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耐心细致地向二人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威严与法官的耐心终于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加某、叶某逐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海那尔·阿克木江法官抓住这一关键契机,立即与双方沟通具体付款事宜,最终促成加某、叶某在3日内将28300元赔偿款足额缴纳至法院执行账户。

  “ ‘执法公正、高效为民’这八个字,不仅是马某对我院执行工作的赞誉,更是所有执行干警心中不变的工作准则。”海那尔·阿克木江表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执行质效为目标,用更扎实的行动、更高效的服务守护司法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与温度。(吴奇芮)

【编辑: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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